根据市委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,经市政协十一届一次常委会议审议决定:
王仁俊同志任市政协办公室主任;
张明中同志任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;
文 飞同志任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;
糜 艺同志任市政协提案和联络委员会主任;
凌 麓同志任市政协提案和联络委员会副主任;
王 丽同志任市政协学习和文史委员会主任;
巫 燕同志任市政协学习和文史委员会副主任;
陈 健同志任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;
窦鹏飞同志任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副主任;
金 伟同志任市政协社会事业委员会主任;
曹 丽同志任市政协社会事业委员会副主任;
文德忠同志任市政协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;
张金豹同志任市政协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;
朱 斌同志任市政协下蜀镇联络委员会主任;
孙洪钰同志任市政协宝华镇联络委员会主任;
周菲菲同志任市政协边城镇联络委员会主任;
戴荣国同志任市政协白兔镇联络委员会主任;
袁友新同志任市政协郭庄镇联络委员会主任;
余 兵同志任市政协后白镇联络委员会主任;
鲁学谦同志任市政协天王镇联络委员会主任;
钱 莉同志任市政协茅山镇联络委员会主任;
陈兴荣同志任市政协华阳街道联络委员会主任;
杨 军同志任市政协崇明街道联络委员会主任;
吴 清同志任市政协茅山风景区联络委员会主任;
高 然同志任市政协开发区联络委员会主任。